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环卫吸尘车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环卫吸尘车采购,采购人为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环卫吸尘车采购
2.2采购内容:吸尘车 12 台及车辆的采购、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配件供应等其他伴随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相关车辆原厂商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车辆改装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3.4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3.5企业在2013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环卫吸尘车车辆销售业绩(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台的类似车辆销售合同2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的唯一授权书(经销商或代理商)、销售业绩证明材料、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需显示股东信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一部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131号,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采 购 人: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8.2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桦、郑蒙蒙、孙晋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 真: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