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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购置防霾车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1-07 10: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4日15时30分
项目名称: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防霾车购置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5040020001
项目联系人:申洪涛
项目联系电话:0310-5300963
采购人: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5010182
代理机构:四川天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110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5300963
预算金额:5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14日15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滨河路188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开户许可证;3.本次招标只接受具备相应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投标;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时);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6.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A4幅面)。到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报名。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政府采购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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