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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清运队)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0-13 14: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清运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清运队)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清运队)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JSZC-XM2016090797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洪生

项目联系电话:6887864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清运队)

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街65号(邮编100043)

联系方式: 688752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6887864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北京市石景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清运队)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  控制预算金额:1,24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无效。其中:第一包:压缩式垃圾车(3T、1辆)预算控制金额400,000元、吸粪车(3T、1辆)预算控制金额360,000元;第二包:厢可卸式垃圾车(5T、1辆)预算控制金额:480,0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授权;(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售后服务。(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投标方需提供知识产权承诺书。(7)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9:00 至 2016年10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免费下载、现场购买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现场购买2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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