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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6-10-08 16: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YNJLZFCG2016-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7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包组一:扫路车(3吨):1辆,洒水车(8吨):1辆,有害垃圾运输车:2辆,包组一最高限价:人民币170万元;包组二:密闭式桶装垃圾收运车:2辆,包组二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包组三:压缩式垃圾车(25吨):1辆,包组三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采购预算:人民币300万元;

2.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监管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0月09日 至 2016年10月2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嘉缘商务中心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12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8栋9层

十、开标时间:2016112100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4栋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0 月 09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1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政府
联系人:汤先生联系电话:86732683
传真:86744650邮编:51082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8栋9层
联系人:黄凤丹联系电话:020-22966797
传真:020-38731486邮编:51063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梁颙联系电话:020-22966797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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