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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防汛巡查车及应急抢险车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6-09-26 15: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防汛巡查车及应急抢险车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防汛巡查车及应急抢险车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CZB-2016-8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班玉峻

项目联系电话:0316-23355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地址:廊坊市新华路145号

联系方式:李玉川 0316-52601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班玉峻 0316-2335551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防汛巡查车及应急抢险车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验收

预算金额:174万元

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采购车辆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代理商需要提供投标车辆生产厂家的授权书;4、应急抢险车需要由具备国家车辆改装资质的厂家完成改装工作;5、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提供)、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提供)、④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⑤税收证明:提供近1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税收证明(企业注册时间少于三个月的除外)、⑥生产厂家授权书、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⑧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4 号台报名,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4号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4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4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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