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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市政公用管理局平头柴油自卸汽车、除雪铲、除雪滚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26 16: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市政公用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市政公用管理局平头柴油自卸汽车、除雪铲、除雪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市政公用管理局平头柴油自卸汽车、除雪铲、除雪滚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0923Z09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闯

项目联系电话:0432-621189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市政公用管理局

地址:吉林中新食品区管委会办公楼629室

联系方式:韩志平/0432-680359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志闯/0432-6211899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市政公用管理局平头柴油自卸汽车、除雪铲、除雪滚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20160923Z0948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市政公用管理局平头柴油自卸汽车、除雪铲、除雪滚采购项目已由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财政审计局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按采购人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市政公用管理局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市政公用管理局平头柴油自卸汽车、除雪铲、除雪滚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

标段划分

采购内容

数量

总投资(万元)

备注

一标包

平头柴油自卸汽车

2台

70

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包

除雪铲

1套

4

详见招标文件

除雪滚

5套

80

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4供货期:合同签定后十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6本项目采购招标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一)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二)性能参数及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合法代表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3.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具有国家强制性车辆认证证书(3C)。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8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9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6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废标。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一标包:壹万壹仟伍佰元;二标包:壹万叁仟伍佰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17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市政公用管理局

联 系 人:韩志平

地    址:吉林中新食品区管委会办公楼629室

联系电话:0432-68035955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

联 系 人:张志闯/宋晶玲

联系电话:0432-621189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合法代表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3.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3 具有国家强制性车辆认证证书(3C)。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8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9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6日 08:30 至 2016年09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6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8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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