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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鼓楼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电动巡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26 14: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封市鼓楼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动巡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鼓楼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开封市鼓楼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电动巡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开封市鼓楼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电动巡防车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电动巡防车10辆

2、项目编号:汴鼓采【2016】9号  

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到货并调试安装完毕

5、本项目共一个包,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车检验报告(巡逻车或警务室等相关)

3、 投标人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或四轮汽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

4、 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巡逻车”试验报告

5、投标人须通过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提供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中,需要年审的,应提供加盖年审章的证书或附其他证明已经过年审

的材料。

6、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需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报名请于2016年  9    1   日至2016年  9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号窗口 5015 室报名。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4.4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有年检合格标志)、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套。

(以上资料需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应清晰可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清晰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报名。)

备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鼓楼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址: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三楼       

电话: 0371-2555635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地址:开封市金明区高屯新村

电话:1346076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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