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惠安县委办公室大型客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22 17: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惠安县委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型客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型客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THQZ-18201608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旭丽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68126/180600015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安县委办公室

地址:惠安县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贺股长 189599756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旭丽 0595-22168126/1806000156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惠安县委办公室大型客车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3)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双面复印);(4)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6)提供投标人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一个月本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或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投标人2015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提供投标人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一个月本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7)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合同包一预算价为592320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9.2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2日 08:00 至 2016年09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安县城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注:原福建省泉州市惠兴拍卖行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号:15269010010009939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招标文件公告及购买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