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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公安消防大队抢险救援车及消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22 14: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井陉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井陉县消防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井陉县消防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BCT-160132-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冰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0868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井陉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井陉县微矿路26号

联系方式:0311-851326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冰0311-83086883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消防

项目实施地点:井陉县公安消防大队院内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相应资格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抢险救援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针对本项目出具一个授权书,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2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418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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