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公安消防大队抢险救援车及消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井陉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井陉县消防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井陉县消防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BCT-160132-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冰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0868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井陉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井陉县微矿路26号
联系方式:0311-851326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冰0311-83086883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一批 |
采购用途:消防 |
项目实施地点:井陉县公安消防大队院内指定地点 |
供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相应资格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抢险救援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针对本项目出具一个授权书,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2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418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