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淳安县市政园林管理处花圃房车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淳安县市政园林管理处委托,就花圃房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AZBDL2016ZC-28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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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
4、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15:00时止
七、投标地点: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1日15:00时整
九、开标地点: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1)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余八景;联系电话:0571-65025799。
投诉受理地点:淳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联系人:方建宏;联系电话:0571-64818305。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交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应于2016年10月10日17:00时前交至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淳安支行
银行账号:384458329044
要求对公基本账户打入,不接受现金形式。
联系人:余晓蓉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64819847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本项目接受国内邮寄、邮费自理,并注明联系方式和参加的项目。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 余晓蓉 联系电话:0571- 64819847
传真:0571-64819847
采购方联系人:方立平 电话:15397021868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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