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委农办勾臂式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中转箱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受孟津县委农办的委托,就“孟津县委农办勾臂式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中转箱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孟公交易采购[2015]031-1号。
二、招标项目:孟津县委农办勾臂式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中转箱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并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圆整(银行受理单)。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通过转账的形式最迟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支付的,请注明用途和采购编号。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5年6月17日至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节假日除外),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报名(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孟津县发改委一楼)。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5年7月7日上午09: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孟津县发改委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9-65139300
七、户 名:孟津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孟津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 号:0000 0003 7570 1668 0012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