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购置城市公用事业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购置城市公用事业用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购置城市公用事业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购置城市公用事业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6】090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采购内容:详细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2.7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大型洗扫车、25吨洒水车、多功能抑尘车、16吨无泄漏全封闭压缩式垃圾车;
第二标段:10吨道路吸尘车;
第三标段:8吨摆臂式垃圾清运车、大型吸污车;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商,并具备与本次采购产品生产或销售相关的经营范围;
(3)第一标段投标供应商投标产品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公布的产品,同时须列入国税总局《设有固定装量免税车辆图册》(提供《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设有固定装量免税车辆图册》中公布的产品证明),且通过 3C 认证证书;
(4)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投报其中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序号在前的一个标段。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发售信息
4.1.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4.1.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4.1.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4.1.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提供相应标段“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证件按照要求提供均须有效合格,验证后留一份按以上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备注:投标供应商填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须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且真实有效。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9日14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607613030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17737031584
监督部门: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0376-5935027
2016年9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