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密闭式桶装垃圾收运车及有害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密闭式桶装垃圾收运车及有害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BJJZCG201602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密闭式桶装垃圾收运车及有害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200.0000
四、采购数量:7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密闭式桶装垃圾收运车 | 5 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 | 人民币30万元/辆 |
有害垃圾收集车 | 2 辆 | 人民币25万元/辆 |
六、供应商资格: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注: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
3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4.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09-20至2016-10-12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183号七天酒店九楼91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0-13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183号七天酒店九楼909室。
十、开标时间:2016-10-13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183号七天酒店九楼909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09-20至2016-09-26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50号 |
联系人:黄小姐 | 联系电话:020-36886896 | |
传真: | 邮编:510800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21J1房 |
联系人:陈工 | 联系电话:020-66678170 | |
传真:020-83517226 | 邮编:510000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 联系电话:020-66678170 |
附件: | ||
发布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2016-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