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石浦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城市公交车采购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14 15: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象山石浦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城市公交车采购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6-09-14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石浦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城市公交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2016XSZFCG301G |
二、项目概况: | 象山石浦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城市公交车采购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子包1:3680000.00元子包2:440000.00元子包3:1980000.00元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产品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且具有本次招标相当的技术力量、生产能力和经济实力;c、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d、标段一:具有生产8150mm -8550mm城市公交车(双开门、空调、国Ⅴ排放标准油电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能力的厂家,产品必须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投标车型配套的动力蓄电池的生产企业必须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标段二:具有生产5990mm -5999mm城市公交车(双开门、空调、柴油燃料、国Ⅴ排放标准、上城市客车公告目录)能力的厂家;标段三:具有生产7600mm-8000mm城市公交车(双开门、空调、柴油燃料、国Ⅴ排放标准、上城市客车公告目录)能力的厂家。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
五、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09月22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叁万元整,标段二人民币伍仟元整,标段三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交纳)。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nbzfcg.cn/ 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2日。 |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10月10日14时20分 |
八、投标地点: | 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九、开标时间: | 2016年10月10日14时20分 |
十、开标地点: | 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采购单位: 象山石浦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陈晓平/65960393/石浦镇凤栖路40号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瑞林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
附件:301G象山县石浦客运公交车采购_201691414530.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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