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公安消防大队多功能消防宣传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6 15: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公安消防大队多功能消防宣传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LZY-2015-0612
二、招标内容:多功能消防宣传车 一台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本次招标文件中的“电视机”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内的产品,否则视其投标文件无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多功能消防宣传车)合法有效授权。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16日起至2015年6月22日止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中山区学士街41号。
五、报名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授权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7日14:0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7月7日14:3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7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十、招 标 人: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公安消防大队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郝苗苗
电 话:0411-82209563
传 真:0411-82209563
电子邮箱:zhongyuan_dl@126.com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学士街41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广场支行 69267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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