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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26 17: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SL-201608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琳琳

项目联系电话:024-310928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南街132号

联系方式:梅树江 024-257489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琳琳 024-31092876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办公楼8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项目总计划分为 4 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兼中,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标段

名称

采购车型

单位

采购

数量

1

一标段

37+1座(8.5-9米)柴油版(中级车)

2

2

二标段

53+1座(11-12米)柴油版(高一级车)

1

3

三标段

49+1座(11-12米)柴油版(高一级车)

11

4

四标段

49+1座(11-12米)LNG版(高一级车)

3

合计

17

 

注:以上采购数量为名义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每个标段仅允许投标人以一种车型参加投标,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择优选择生产制造的一种车型对该标段进行投标,且对拟投标车型只能做出完整且唯一的报价,此报价视为对所投标段做出的唯一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车辆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3C”认证证书;3.投标人拟投标车型必须已纳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达到国家或进口欧Ⅲ排放标准,同时保证拟投标车型投入使用后能顺利运营并办理相关手续;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和分包;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办公楼801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办公楼811)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0160826日——2018年0830日16:00截止(北京时间)

2.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6年0826日开始发售,截止时间到2016年0902日止;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办公楼801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⑷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3C”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2010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⑹拟投标车型已纳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复印件;

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⑻保证拟投标车型投入使用后能顺利运营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承诺函原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留存备案,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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