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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专用摩托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26 08: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专用摩托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GDHL-HZ-2016-19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专用摩托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850000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项目内容: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专用摩托车采购项目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组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要求。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建设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826日起至201691止(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惠州市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东平大道49号东平广场东晖城建大厦6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现场购买、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私章的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查询http://hyjcy.huiyang.gov.cn或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3823568)。

备注:以上资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逐页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915日上午1000(注:9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东平大道49号东平广场东晖城建大厦6楼、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9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东平大道49号东平广场东晖城建大厦6楼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2-334493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2-7811009

传真:0752-7811799

 

 附件:招标文件

  代理协议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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