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冷藏车项目询价函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驿城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驿政采招[2016] 61号驻马店市驿城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冷藏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参与询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合格供应商要求:
1.1、被询价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采购方处备案。
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询价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1.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审查。)
1.4、须提供应商的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及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副本内。)
1.5、本项目不授受联合体投标。
2、询价报价及其他要求:
2.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相关要求,制定报价单,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本次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2、签约供应商的询价文件将作为签约合同的组成部分。
2.3、询价小组将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签字。若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以总价为准,修改单价;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如果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6 年 8月11日至 2016年8月18日上午11:30分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00 时至 11:30 分 ,下午15:00 分至 17:30 分。
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资料:1.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1.4、须提供应商的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及承诺书;1.5、本项目不授受联合体投标。
(注明: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1套备案,原件审查后退回。)
领取询价文件联系人及电话:闫先生 0396-2811209
领取地址: 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政府采购中心
4、询价保证金为贰千元整。(领取询价时交到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
5、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形的形式交纳的,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款。
6、询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6年8月18日下午16:00前,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开标室 (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
7、询价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18 日下午16:00整,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评标室 (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路北100米)。
二、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及
交货时间
冷藏车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台 1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注明:最终以询价文件为准。
三、报价方式:请报出详细说明;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四、成交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评标价与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服务优劣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闫先生 0396-2811209
采购方负责人 戚女士 0396-3816602
开 标 室: 闫先生 0396-3300686
六、监督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监察局 0396-2828623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 0396-2830470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技术需求
货物名称 数量及单位 功能、主要技术指标
检测车
1台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检测用车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1、车辆类别:冷藏车 1台
2、发动机型号:SOFIM8140.43E4 F1CE0481P。
3、发动机排量:2798
4、发动机功率:100。
5、货厢尺寸:2210*1620。
6、外形尺寸(长/宽/高):4845×2000×2500,
7、总质量(Kg):3750。
8、整备质量(Kg):2685。
9、额定质量(Kg):870
10、前排乘客(人):3
11、前悬/后悬(mm):1000/1045。
12、防抱死系统:选装。
13、轴荷:1550/2200。
14、接近角/离去角:18.5/14.5。
15、最高车速(km/h):135。
16、轴距(mm):2800
17、弹簧片数:-/6
18、轴数:2
19、轮胎规格:215/75R16LT
20、油耗:11.6
21、后轮距:1692
22、轮胎数:4
23、前轮距:1721
24、其它:厢体顶部封闭,不可开启。选装右侧侧拉门,选装其它厂家功率相当的制冷机组,采用顶置式制冷机组时整车高度为2730mm,采用底置式制冷机组时整车高度为2500 mm,所有选装引起的质量参数变化在3%以内。随整车选装ABS,ABS 系统控制器型号:BOSCH ABS8, 装SOFIM8140.43E4发动机时最大净功率为98kW,对应的最高车速为135km/h;装F1CE0481P时发动机的最大净功率为105kW,对应的最高车速为147km/h。。
注明:投标供应商可以高于上述主要技术指标要求,但不可低于要求,低于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
验收方法及方案 所有产品交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质量标准 行业标准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一年。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接到维修电话2小时以内作出响应,到达现场时间24小时以内,解除问题时间24小时以内。若在规定响应时间内无法解除问题,应提供免费更换服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全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总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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