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电动汽车、电动货车、电动移动警务室采购重新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邹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邹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电动汽车、电动货车、电动移动警务室采购重新公开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邹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电动汽车、电动货车、电动移动警务室采购重新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ZCCG2016-01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杭婷婷
项目联系电话:18654781776 18654773468 0537-52375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邹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 邹城市北兴路759号
联系方式:孔令岩 136853718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杭婷婷 18654781776 18654773468 0537-5237577
代理机构地址: 邹城市大胡中街与丰收街交汇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ZCCG2016-0154邹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电动汽车、电动货车、电动移动警务室采购重新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电动汽车、电动货车、电动移动警务室采购重新公开招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CCG2016-0154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 金额 |
A | 采购内容:电动汽车1辆;免费质保期:不得少于2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投标人须知“三、合格的投标人”。 | 7.28万元 |
B | 采购内容:电动货车7辆;免费质保期:不得少于2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49.7万元 |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以上两个包段进行投标,每包分别报价(即每包一套投标文件,A、B包单独密封,否则不予接受)且可以同时中标以上二个包段。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6年8月11 日00时00分至2016年8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各投标单位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直接点击公告下方附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31日08时30分至2016年8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邹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邹城市北兴路759号
联系人: 孔令岩 联系方式: 1368537187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六小纬四路46-1号
联系人:杭婷婷 联系方式:18654781776 18654773468 0537-5237577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发 布 人:邹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3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1日 00:00 至 2016年08月18日 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直接点击公告下方附件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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