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绿化队关于购置生产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的招标公告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焦作市绿化队委托,就购置生产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绿化队生产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6]-203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皮卡车(2辆)(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七、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8月8日-2016年8月12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报名受理窗口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8月29日15时3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九、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8月29日15时30分
2、开标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十、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招标人:焦作市绿化队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782825685
联系地址:焦作市站前路50号
2、集中采购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68815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转账或电汇时必须详细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并于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领取收据,逾期未领取的,不再予以办理手续。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焦东路支行
账号:2520 3663 8812
注:1、投标人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在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领取收据。
2、因投标人未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导致保证金无法对应项目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3、保证金咨询电话:0391-3568911
十二、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套留存。[点击下载]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8日
- 临城县环境保护局临城县2015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车辆采购部分中标公告Ⅱ标段
-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消防车辆采购第2次中标公告
- 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垃圾压缩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公告
- 临城县环境保护局临城县2015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车辆采购部分中标公告Ⅰ标段
- 福州市花木公司福州沙滩公园电瓶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兴华街道办事处密封式垃圾车及清洁扫路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1603HG07001)的中标结果公告
-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采购监护型救护车及车载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执勤摩托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