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垃圾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标段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1 09: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垃圾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标段二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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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1日 |
1、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垃圾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采购项目标书编号:二标段:廊坊恒信2015-29-2号 3、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发区分局 4、采购人联系方式:任先生,0316-6070162 5、采购人地址:廊坊开发区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廊坊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金光道40-1号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057108 9、采购内容:二标段:重型自卸车2部 10、采购用途:垃圾清运 11、项目实施地点:开发区 12、供货时间:见招标文件 13、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具体见招标文件 1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招标设备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 1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公休日除外)。 1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6号台) 17、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发售地点现金购买 18、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整 19、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公休日除外)。 20、报名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6号台) 21、报名资料:有意向投标人报名时须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6)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7)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2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10日上午9:30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开标厅 23、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24、项目联系人:刘建兵 联系方式:0316-2057108 传真电话:0316-2057108 邮政编码:065000 25、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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