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8吨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8吨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8吨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B-2016-2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123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上竹岐乡竹岐街125号
联系方式:何所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郑 0591-8751235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预算价(元)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
1 | 8吨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 1 | 发动机功率:≥132Kw等;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430000 | 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 | 闽侯县上竹岐乡竹岐街125号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三证合一除外)(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注:三证合一除外)(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由相关机构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4、投标人所投制造企业车型必须为国家所公告车辆,具有合法上牌手续;所投车型符合有关车辆及特种车辆的国家标准;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公告的网页截图。5、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等认证),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2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电话:0591-87512357 传真:0591-63301266
公司网址:www.fjrwzb.com E-mail: fjrwzb@163.com
购买标书及缴纳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 临城县环境保护局临城县2015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车辆采购部分中标公告Ⅱ标段
-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消防车辆采购第2次中标公告
- 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垃圾压缩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公告
- 临城县环境保护局临城县2015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车辆采购部分中标公告Ⅰ标段
- 福州市花木公司福州沙滩公园电瓶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兴华街道办事处密封式垃圾车及清洁扫路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1603HG07001)的中标结果公告
-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采购监护型救护车及车载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执勤摩托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