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资格方式:资格后审)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已由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包:
标包 |
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辆) |
参数 |
一标包 |
FGJL-DLH2015011-01 |
25吨水罐消防车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吨水罐消防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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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吨水罐消防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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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包 |
FGJL-DLH2015011-02 |
25米直臂云梯消防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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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包 |
FGJL-DLH2015011-03 |
泡沫消防车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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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包 |
FGJL-DLH2015011-04 |
抢险救援消防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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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城市主战消防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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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标包 |
FGJL-DLH2015011-05 |
洗消车 |
1 |
2.2招标范围: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
2.3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4供货期: 3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2.6本项目采购招标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线消防车生产厂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所投消防车及车辆底盘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或车辆质量检测证明、相关合格证书,符合国家《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3.7所投产品在近三年内未被公安部消防局通报为不合格产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137号五楼502室(吉林二中正门对面))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或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137号五楼502室(吉林二中正门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一标包:500元;二标包:800元;三标包:1000元;四标包:1000元,五标包: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 2 日9:00时。地点为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01会议室(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137号五楼(吉林二中正门对面))。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人民币一标包:叁万元整;二标包:伍万伍仟元整;三标包:柒万元整;四标包:柒万元整;五标包:贰万元整。
5.4每个标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雾凇路777号
联系人:边策、涂俊 电话:1584422300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137号五楼502室(吉林二中正门对面)
联系人:周然 电话:0432-66401888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