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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贺州市桂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及充电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30 10: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贺州市桂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桂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及充电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市桂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及充电机采购

项目编号:HPC2016货字2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重宁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782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贺州市桂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平桂大道2号1栋(桂隆发展大厦)6楼

联系方式:莫山 0774-88339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重宁0774-5137828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贺州市桂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桂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及充电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贺州市桂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及充电机采购

2、项目编号:HPC2016货字29号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一个标包:10.5米纯电动公交车3辆,150KW直流充电机1台;预算金额为:壹佰玖拾万元整(¥1900000.00)(不含国家补贴50万/台)。详细内容及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拟投标车型必须已纳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其动力电池供应商应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内,同时保证车辆上户及投入使用后能顺利运营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为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6630日至201678正常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下同);

2、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3、报名联系:综合部  联系电话:0774-5268001 传真:0774-5137810  邮编:542899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

5、招标文件邮寄(电汇方式报名):请用电汇方式将25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汇款底单、详细的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4-5137810。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城东支行

账    号:45001647402059111111

六、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转出(不接受现金缴纳),且注明是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银行汇出户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投标无效),属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供应商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城东支行

账号:45001647402059222222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719日上午9时整

2、开标时间:2016719日上午9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后

3、开标地点: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中心将拒绝接收。

八、质疑事项: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任何质疑,包括招标文件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技术及服务要求或其他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以利于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zzfcg.com、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贺州市桂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平桂大道2号1栋(桂隆发展大厦)6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莫山  0774-8833921

2、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重宁  0774-5137828

3、监督单位: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4-8832896

 

采购单位:贺州市桂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3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为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30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电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拟投标车型必须已纳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其动力电池供应商应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内,同时保证车辆上户及投入使用后能顺利运营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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