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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新区区一院救护车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30 12: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正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对金州新区区一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RZB2016041
 二、招标内容:救护车2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2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外地投标单位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单位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单位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30日起至2016年7月14日止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正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99号珠江国际大厦1711室)。
五、报名要求: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218.25.154.170:8088/tzhy/)“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地投标单位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7月20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7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7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7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八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十、招 标 人: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正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传晖、谢新彬     电  话:0411-83779478
传    真:0411-83612868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99号珠江国际大厦17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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