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专用车辆购置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南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专用车辆购置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审批编号为:宛财采购62号,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采购人为南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为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专用车辆购置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NYZJGK2016-17
三、采购内容、技术要求及项目预算金额:
九标段:垃圾厂生产车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项目预算金额:140万。
四、标书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5:00~18: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处(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21日 上午8:30-9: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1日 上午9:00时。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6年7月21日 上午9:00时,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九、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并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3、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所投品牌车辆的授权经销证明文件。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授权经销证明(经销商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要求验原件,交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相关网站上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田先生、谷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385650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18808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