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20米雾炮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20米雾炮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HS-2016013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6195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 金额 |
不 分 包 | 120米雾炮车 采购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车辆改装资质证书; 5、投标人所投车辆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通过国家3C认证,并为免征购置税产品; 6、经销商应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投标人应提供整产品整车检验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10、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85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16年 6 月 24 日至 2016年 6 月 30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报名前提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3.方式:(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特种车辆改装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
(3)免征购置税产品及3C认证证明;
(4)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整产品整车检验报告。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一式3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投标单位应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
4.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 7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 7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采购代理机构:临沂金恒盛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1号金鼎国际
联系人: 安工 联系方式:13505498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