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泉州支队武警泉州市支队2016-2017年度公务用车统一保险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泉州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泉州市支队2016-2017年度公务用车统一保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泉州市支队2016-2017年度公务用车统一保险采购
项目编号:天和[泉]招(自采)2016-103-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66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泉州支队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
联系方式:周警官0595-289860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0595-2867669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盛世天骄3A幢5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出具承诺书);(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4、投标人必须为有能力提供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业务单位资格的在泉州市境内的保险公司。5、保险人的业务范围必须获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6、投标人若非总公司参与投标的,则投标人应出具总公司提供的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接受授权方负责人的授权视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2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盛世天骄3A幢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索取招标文件(必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采购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应将购买采购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采购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3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3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盛世天骄3A幢15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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