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压缩车、勾臂车、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压缩车、勾臂车、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6-09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压缩车、勾臂车、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垃圾压缩车 | 辆 | 1 |
垃圾箱 | 个 | 4 |
勾臂车 | 辆 | 1 |
备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37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
四、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
3.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纪录;
4. 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6月21日至 2016年6月27日期间(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7月11日上午10时00 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开标时间:2016 年7月11日上午10时00 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81064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 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