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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洲街垃圾吊装点升级改造压缩设备及运输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6 15: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 的委托,对 南洲街垃圾吊装点升级改造压缩设备及运输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CG-2016HW-01B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洲街垃圾吊装点升级改造压缩设备及运输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1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采购预算

完工期

1

地埋式垃圾压缩设备

容积10m3

4

41万元/套

164万元

410万元

用户提出安装需求后30个工作日内

2

压缩站配套运输车

容积满足压缩设备配套使用

6

41万元/辆

(不含车辆购置税价格)

246万元

本项目为采购国产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三)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能力。

(四)如投标人为投标车辆的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对所投车辆的合法授权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到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五)《公平竞争承诺书》;

(六)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见附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 制造厂商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6月17日 至 2016年07月0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77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开标时间:2016707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6 月 17 日 至 2016 年 06 月 2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1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20-62313760
传真:020-62313719邮编:5106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章小姐联系电话:020-6231376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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