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4 11: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DYZBLY-2016-016号;

2.3供货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2.4供货周期:4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水罐消防车1辆,详见招标文件;

2.6预算金额:400000元;

2.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不接受进口产品。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产品,为车辆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供货商;

4.3供货商所投车辆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所投车辆在近三年内未被公安部消防局通报为不合格产品;

    4.4投标人近三年来未被武警河南省消防总队列入违约单位;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5.1报名时间:2016 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0日止(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6室进行报名,逾期不候,报名合格后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出时间,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1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09 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6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洛阳市新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379-63005183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7室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4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