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土地监察执法大队采购执法车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驿城区土地监察执法大队的委托,对驻马店市驿城区土地监察执法大队采购执法车辆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驿政采招【2016】 41号
2.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四驱皮卡车 | 台 | 2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2日内完成交接使用。 |
两驱皮卡车 | 台 | 1 |
注明:1、如竞争性谈判公告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一致时,评标时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2、投标供应商只能报一次名领取文件,不接受多次报名。
3.合格的供应商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其他特定条件:
3.2.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原件开标时必查);
3.2.2投标供应商提供四驱皮卡车、两驱皮卡车原彩色印刷图片及各项技术参数(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原件开标时必查);
3.2.3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0日下午17: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 ,下午15:00 时至17:30时。
4.2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 2811209 。
4.3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可提供电子邮箱。),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提交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5.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以现金方式交纳并开具收据,收据评标时现场提交视为有效。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6年6月21日上午9:30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6年6月21日上午9:30整在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6-3330622
代理机构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0396-2811209
开标室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0 3300686
10.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2830470
驻马店市驿城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2828623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附: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驻马店市驿城区土地监察执法大队采购执法车辆项目
二、项目内容:采购执法车辆项目。
三、技术参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 |
1 | 四驱皮卡车 | 2台 | 功能要求 | 主要功能要求: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主要性能及技术指标要求: 车辆尺寸:5390*1800*1730;货厢尺寸:1680*1460*480;型号:4D20B;变速器:6MT;功率:95Kw;扭矩:305N.m;颜色:星光银;悬挂系统标准:前双叉臂式扭杆弹簧独立悬架/后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架;驱动形式:四驱;轴距标准:3350MM;车辆带空调。 | |||
2 | 两驱皮卡车 | 1台 | 功能要求 | 主要功能要求: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主要性能及技术指标: 车辆尺寸:5345*1800*1760;颜色:星光银;货厢尺寸:1545*1460*480;型号: GW4D20B ;变速器:6MT ;功率:95;扭矩:305;悬挂系统标准;前双叉臂式扭杆弹簧独立悬架/后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架;驱动形式:两驱;轴距标准:3200MM ;车辆带空调。 | |||
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 |||
验收方法及方案 | 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安装调试完成后,由供应商负责联系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 |
注明:投标供应商可以高于上述要求技术参数,但不可低于上述要求技术参数,低于上述要求技术参数的投标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商务要求
质保期 | 按厂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质保期内设备运行故障供应商应免费维修、免费更换故障零部件,需要更换零部件时,所用零部件必须是其原设备厂家生产的。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2日内完成交接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全部车辆交接并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完。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需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及耗材,以保证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接故障通知,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排除故障,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