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要求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提供所需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家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3、具有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4、具有合格的税务登记证;5、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6)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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