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敦煌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敦煌市天義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敦煌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酒泉市敦煌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DHTYS2016ZC-11
二、招标内容:8吨水罐消防车一辆
三、项目预算:¥520000.00元(伍拾贰万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五、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自招标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0日,0:00-24:00(北京时间)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hjyzx.com )在线下载。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下载。
七、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3 日上午8:30时之前(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16年 7月13 日上午8:30时;
开标时间及地点: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煌市鸣山路309号)三楼开标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敦煌市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 崔明全 联系电话:13830763933
采购代理机构:敦煌市天義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娜 联系电话:15809372140
十、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
收款单位: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敦煌支行营业室
帐 号: 27212101040020968
缴纳方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11000.00元(壹万壹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 7月11 日下午 18:30 前(北京时间)到达指定账户。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1020005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十二、是否是PPP项目:否
敦煌市天義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