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新能源城市公交客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2 15: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新能源城市公交客车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ZB2016-6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新能源城市公交客车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50%,企业自筹5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能源城市公交客车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新能源城市公交客车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新能源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 8.0米-8.5米(50 台)。
2.3供货地点: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指定地点。
2.4 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45日内。
2.5 招标范围: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
2.6项目预算:150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具备履行合同要求的供货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15年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出具承诺书);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在《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或《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投标产品动力电池厂家品牌及型号必须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22号《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目录内,且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7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只能有一个供应商投标,若有二个以上供应商投标的全部设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有效投标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为无效标。
3.8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止,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C认证证书、企业产品在《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或《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动力电池在2015年第22号《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目录内证明材料网页版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到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5777号)一楼投标文件发售窗口报名。
4.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7日10时30分,地点为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三楼3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
招标人地址:通化市建设大街4629号
联 系 人:王怡春
联系电话:0435-365202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联 系 人:张吉庆、李研
联系电话:0431-8180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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