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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消防应急医疗救援保障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2 10: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的委托,对其所需车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消防应急医疗救援保障车采购项目
2. 采购计划编号:X[20160518]-0869
  项目编号JTZ1606-0601CR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元)
采购数量
采购内容
供货期
医疗车
150
5
应急医疗车
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到货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
2. 所投产品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且在有效期内;具有“3C”认证
3. 每包中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67日~201661483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套,售后不退。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3C”认证(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4.制造厂商唯一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定于2016 761100分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
五、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
联系人: 吕洋
电话: 0431-8489531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
联系人:王苹
  话:0431-885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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