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救护车(含急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救护车(含急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救护车(含急救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GFHF-103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5193388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
联系方式:蔡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51933883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嵩山路1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救护车(含急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GFHF-10361
1、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资金来自政府性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救护车2台(含急救设备)。
2.3 交货期: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地点:哈尔滨
3、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7、报名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在嵩山路19号6楼608室)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7.2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报名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体现被授权人名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经销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厂家投标无需提供此项内容)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7.3开标时间:2016年7月1日9:00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嵩山路19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51-51933883
日期:2016年6月12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报名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体现被授权人名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经销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厂家投标无需提供此项内容)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16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嵩山路19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在嵩山路19号6楼608室)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嵩山路1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