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检察院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_通勤车租赁、电子卷宗系统平台、运维及管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哈尔滨市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_通勤车租赁、电子卷宗系统平台、运维及管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_通勤车租赁、电子卷宗系统平台、运维及管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HC[2016]09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宏
项目联系电话:0451-8427315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检察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86号
联系方式:王博0451-823597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宏 0451-8427315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2号8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采购项目分为四包,第一包通勤车租赁7台、第二包电子卷宗系统平台1项、第三包运维及管理服务1项、第四包物业管理服务1项。供应商可以对全部包进行报价,也可以对部分包进行报价,但必须整包报价)。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报价。
本项目第一包预算资金77万元,第二包预算资金63万元,第三包预算资金50万元,第四包预算资金158.8万元。由哈尔滨市财政局拨付。
第二包免费送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100%;其余3包按季度付款。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B第一包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C第三包要求需要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且成立年限不低于3年D第四包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三级或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同时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能力,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生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3日 09:55 至 2016年06月10日 12: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218.8.25.229:8003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并确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2号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服务期限:一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