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务管理中心2016年公务用车租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务管理中心2016年公务用车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务管理中心2016年公务用车租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MGITC-JL-1602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永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01805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李华 0431-896513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鲁永生 0431-8801805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事务管理中心2016年公务用车租赁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一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项目预算总价(元/公里):人民币壹拾玖元肆角贰分整(¥19.42);上述预算为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5天。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2、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0194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0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 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3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3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