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五支队电动平衡车及巡逻电瓶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受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五支队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五支队电动平衡车及巡逻电瓶车采购(项目编号: ZHWZ2016-200HW)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五支队电动平衡车及巡逻电瓶车采购。
2. 项目内容及数量:包组A为10台电动平衡车,包组B为8台巡逻电瓶车。
3. 项目预算金额:
包组A: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包组B: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注: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参与1个或2个包组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20日~5月26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组,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8日9:00-9: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6月8日9: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五支队
联系人:何朝亮联系电话:866236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及电话: 袁明聪 (项目咨询)3361206、邱会芳(标书售卖)3361010、方欣(保证金事项)3365756 传真:0756- 3361190
资金来往账号: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附件:(招标文件)
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五支队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