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头等(商务)舱服务车采购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的委托,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头等(商务)舱服务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头等(商务)舱服务车采购
2.2采购编号:HNWXLY【2016】014
2.3采购预算价:伍拾肆万元整
2.4供货地点:最终用户指定地点
2.5计划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
2.6采购范围:本次招标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头等(商务)舱服务车(1辆)的供货及保修期内的免费保修。
3、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全新货物;
(4)投标人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时应持有制造商授权证明资料(开标时须提供授权证明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5)谈判时供应商须出具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将不被接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1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报名及领取文件地点: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西苑桥南)天汇中心707室)
5.3 竞争性谈判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4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响应文件的投递
6.1、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15时整;
6.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西苑桥南)天汇中心7楼第一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379--623285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160753/60160752
邮 箱:hnwx812@163.com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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