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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公安消防大队32米高喷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0 11: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晋州市公安消防大队32米高喷消防车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120050001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311-66635759
采购人:晋州市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晋州市东环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5125677
代理机构:河北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颐宏路2号颐佳小区1-28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635759
预算金额:21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3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关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 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 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2016年1月份起缴纳到最近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4.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及2016年度(2016年1月份起缴纳到最近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凭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须携带个人社保证明原件及缴费清单原件(2016年1月份起缴纳到最近一个月份的);5.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并携带一套装订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没有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不接受报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以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
采购数量:一辆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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