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警用电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惠济区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警用电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警用电动车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6)2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警用电动车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采购预算:480000.00元;
2.3 工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 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4 潜在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具备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具有整车汽车厂出具的合格证,产品符合Q/0100JLJ003-2015《纯电动车》要求;
3.6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为工信部公告目录产品。
3.7 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及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5月4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807。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②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④ 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投标人资质第3.2、3.3条);
⑤ 企业最近三个月及以上完税证明(缴税证明);
⑥ 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
⑦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⑧ 整车汽车厂出具的合格证,产品符合Q/0100JLJ003-2015《纯电动车》要求证明文件;
⑨ 投标产品为工信部公告目录产品,提供公告号及公告目录。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分;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8楼会议室;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分;
6.2 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会议室;
6.3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惠济区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071007000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807室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28298
八、 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