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新区森林公安局森林消防运输车、技术勘察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金州新区森林公安局的委托,对其金州新区森林公安局森林消防运输车、技术勘察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LCG2016-0409
二、招标内容:
A包:森林消防运输车 一辆
B包:技术勘察车 一辆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采购预算:A包:20万元,B包40万元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投标单位可兼投二个包,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在两个包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财政预算额大的分配。
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对多个包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A包:
(一)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B包:
(一)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三)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内的车型,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详细数据及相关证明;
(四)投标人所投车辆制造商需为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入围企业,并在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投标人需对所投车辆的配备仪器提供长期有效的维护。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4日起至2016年5月13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登陆金州新区采购网(http://218.25.154.170:8088/web/ZBt/index.aspx)“会员登录”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金州新区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项目业绩证明原件、外地投标人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其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5月25日8:45至9:00(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6)(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5月25日9: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5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十、招 标 人:大连金州新区森林公安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顺朋、王淳 电 话:0411-84350102、84651717
传 真:0411-84651726(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 721171018260012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