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黑河湿地湖泊周边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吸污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高台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黑河湿地湖泊周边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吸污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受高台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高台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黑河湿地湖泊周边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吸污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高台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黑河湿地湖泊周边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吸污车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GJZC2016GK--021
三、招标内容:吸污车一辆
| 吸污车参数 |
底盘 | 东风底盘 |
发动机 | 东风发动机 |
发动机功率 | ≥110kw |
发动机排量 | ≥3767ml |
全长 | ≥6600mm |
全宽 | ≥2100mm |
全高 | ≥2950mm |
接近角/离去角(°) | 24/12 |
轮胎数 | 6个(东风原厂钢丝胎) |
刹车系统 | 断气刹 |
最大总质量 | ≥11495kg |
整车整备质量 | ≥5390kg |
额定载质量 | ≥5910 kg |
罐体容积 | ≥7.4m3 |
燃料种类 | 柴油 |
排放标准 | 国IV |
驾驶室准乘人数 | 3 |
四、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预算金额:贰拾伍万伍仟元整。(¥255000.00)
六、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4.所投车辆须具有:国家3C认证,所投标车型的完整检测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报名资料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交复印件一套,开标时全部证件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203室现场报名。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16日15时20分之前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开标室递交招标响应性文件,若超过递交时间,招标方将拒绝接受。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16日15时30分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开标室。
十、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项目联系人:郭彩琴
联系电话:13830631770
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集中采购机构: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联系人:蔺耀霞
联系方式:0936-6678203
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财政局二楼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