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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偃师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于:2015-03-05 14:41:5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就偃师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偃师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ZZMC-2015-01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 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一批(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供货周期:6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合格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
 
  3.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需携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5日— 2015年3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0号凯瑞君临商务1909室)。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其它相关事项:
 
  报名时须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为报名期间内)。
 
  注:(1)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2)投标单位满足以上报名条件后即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3月25日下午15:00点。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偃师市财政局十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5年3月25日下午15:00点。
 
  6.2开标地点:偃师市财政局十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偃师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7710838   15838560998
 
  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百先生
 
  电 话:0379-63583855   18618196665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0号凯瑞君临商务1909室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偃师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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