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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城区滏阳河管理处电动封闭综合执法巡逻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4 16: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衡水市城区滏阳河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衡水市城区滏阳河管理处电动封闭综合执法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衡水市城区滏阳河管理处电动封闭综合执法巡逻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SZFCG2016G106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恒强

项目联系电话:0318-23518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衡水市城区滏阳河管理处

地址:衡水市育才南大街格林家园物业楼3楼

联系方式: 邢永良 0318-28768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 姚恒强 0318-2351896

代理机构地址: 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电动封闭(面包型)综合执法巡逻车2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代理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提供: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5、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接投标时只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签字);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2015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内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设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不做要求);8、企业简介。(以上资质文件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4日 16:15 至 2016年03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三楼302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资料完整清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 0318-2876806  邢永良
2、项目商务部分: 0318-2351896  姚恒强
3、传真:0318-2351896
4、邮箱:hbhszfcg@163.com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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