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护车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护车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护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12-1641T0360135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护车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救护车;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救护车产品,须提供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
4. 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若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
5. 供应商所报价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保证采购人在当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能办理上牌、入户和年审手续;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设有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同类合作机构;
8.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所投产品销售授权书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 至09:30截止(注:1.若投标人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否则会影响公布中标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6 年4月13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3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联系人 :李工、高工 联系电话 :0757-83126109、0757-83126108
传真:0757-83126109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7-83126109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