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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吸污车及下水道疏通清洗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1 13: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吸污车及下水道疏通清洗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吸污车及下水道疏通清洗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0311Z01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兴涛

项目联系电话:646562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吉林市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兴涛 联系电话:646562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0432-64650118 联系人: 钟岩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 吉林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吸污车及下水道疏通清洗车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包,第一包:10立方米吸污车 2台;第二包:下水道疏通清洗车 1台。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

3、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4、供货期:30天 
    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6、本项目采购招标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一)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二)性能参数及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合法代表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制造厂家必须具有产品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生产资格证明; 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3 月11日至2016年3月17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3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3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3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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