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卫滨区城市管理局购置高压冲洗车、吸尘车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城市管理局购置高压冲洗车、吸尘车项目
二、项目编号:WCH16059
三、采购人:新乡市卫滨区城市管理局
四、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新乡市卫滨区城市管理局购置3辆高压冲洗车、2辆吸尘车(以上车辆包括牌照和强险),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3辆高压冲洗车
二标段:2辆吸尘车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日内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7、供应商可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营范围包含“环卫车或汽车销售”的经销商,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
8、供应商所投产品(车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目录内的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为合格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报标段、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本人的应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14日—2016年3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新乡市市民中心4楼)服务大厅代理机构报名受理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注:供应商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可在报名人员处获取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8日上午09:00时
十、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8日上午08:30时至09:00时(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5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十二、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人:新乡市卫滨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方式:187373612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3-3695118
十三、监督部门:
新乡市卫滨区财政局:0373-2725936 新乡市卫滨区监察局:0373-2826111
新乡市卫滨区审计局:0373-2826100 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0373-5121081
新乡市卫滨区发改委:0373-2826079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2016年3月11日